沙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09.06.2015  12:02
          5月下旬,沙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凡林组织沙区人口计生委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召开汇报座谈会,专题调研沙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区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详细汇报了沙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情况。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家庭由于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的特殊困难日益突出。截止目前,沙区已经录入符合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共有114户,174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138人,伤残36人。近年来,沙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一是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信息系统,健全“明细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档,为实施精准扶助、精细关怀提供依据。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建立“三个平台”,即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平台,由社区包户干部时刻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情况;建立交流、倾诉平台,由社区定期组织活动,组织周边居民轮流走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帮扶平台,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二是开展联系帮扶活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志愿服务、心理疏导、慰问活动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合工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关怀扶助服务。三是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区政府按照政策从2008年起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00元,从2012年起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35元,从2014年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40元,并于2015年春节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00元慰问补助金8余万元。截至目前,为174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放特殊扶助金和走访慰问金109余万元。
      调研组对区政府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投入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强化经费保障。落实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所需资金,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负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区财政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