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查重点 强化监管保稳定

29.11.2017  22:30

2017年以来,为切实加强剧(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等事关社会稳定重要农资的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自治区农业厅以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和业务优势,积极建立纵向协调和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在组织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与自治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不间断开展执法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自治区农业、工商联合检查组检查农资经营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农业厅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由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自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农发明电〔2017〕13号)和《关于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新农法〔2017〕60号文件),明确了厅属有关单位和各地(州、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细化任务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并安排专门工作经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后勤有保障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厅属肥料、农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农业厅制定的总体实施方案,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在各自领域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厅里工作安排,按照两月一次督查的频率,安排人员参加专项联合抽查。

三是突出重点地州,多方联动。为使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监管工作切实发挥实效,农业厅一方面努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督促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并实行交叉检查,另一方面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发现的各类问题。据统计,今年以来仅自治区层面,就先后对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7个地州的2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四轮执法督导检查,抽查农资经营店159家、剧毒(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销售定点54个,抽查农药、肥料、地膜等各类农资产品1180余样次,共查扣处理违法销售的硝基类肥料约822.78吨,不合格肥料约6.06吨,剧毒(高毒)农药约4.09吨,有力排查了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业、公安部门联合查验剧毒(高毒)农药仓库

 

目前,自治区农业厅正在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向各地州市农业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轮剧(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定点销售和实名制登记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计划于2017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继续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