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建四级物业监管体系 全市1200多个小区可向社区投诉物业问题

14.01.2016  10:34

  新疆网讯 (记者王媛媛)从 1 月起,乌鲁木齐全面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系,乌鲁木齐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面临着全程监控。800多家社区工作委员会纳入监管物业平台。

  13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从1月起,该办公室对物业监督管理平台中物业资质管理、招投标、诚信档案、投诉处理等功能进行全面升级,全面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物业监管机构四级监管体系。这也意味着,社区工作委员会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强说:“以前乌鲁木齐物业监督管理平台只有两级监管体系,一级是市上,一级是各区县,现在我们将全市管委会、街道、社区都纳入监管体系平台。比如社区工作委员会、辖区小区、物业企业面积规模、投诉情况、是否有业主委员会,平台上全部都能显示。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目前全市有800多个社区工作委员会已纳入监管物业平台。每个管委会(街道)及社区工作委员会可以在平台上看到自己辖区物业企业的具体信息。

  马强说,实现四级监管体系后也是打破了过去由行业主管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工作格局,及时掌握物业企业的动向,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今后各区县审核物业企业资质上,街道、社区的意见也将作为参考依据。投诉也是逐级受理 ,及时将小区物业服务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悉,全市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小区1200多个,物业服务企业560多家。

  物业管理与服务,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着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去年7月下发并实施《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做实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区(县)政府属地负责,管委会(街道、乡镇)统筹协调和社区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的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逐级受理、依法及时、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区(县)、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三级投诉受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