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处召开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专家审查会

06.07.2016  02:3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突发辐射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7月4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召开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专家审查会。

  自治区环保厅核安全总工程师张志伟同志出席会议,《预案》编制人员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安厅、卫计委、财政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和环保厅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专家参加了审查会,并从各自专业和职责角度对预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与会专家表示,该送审预案架构合理,内容较未全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

  核安全总工程师张志伟同志对各位专家为预案评审提出建设性意见表示感谢,同时希望预案编写组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完成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