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参加塔城地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培训班

27.04.2015  19:10

  乌苏市环境保护局张新娜报道: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新环办函【2015】123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治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塔城地区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塔城地区环保局于4月24日举办了塔城地区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培训班,乌苏市环保局和五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监管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这次培训请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监控与分析科副科长汪剑主讲企业自行监测系统工作,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讲解了企业自行监测调度软件的使用、企业自行监测第三方运营和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察。使培训学员深入了解到了自行监测的重要意义和注意事项,为今后环保局和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