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两个生态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9.09.2017  23:31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汪春林) 受伊犁州人大常委会的委托,9月27日,塔城地区人大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公告,10月1日起《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塔城市河流生态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说,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举行,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地区也将以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要求,要加强学习宣传,确保《条例》深入普及。各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条例》的组织学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区上下营造学习、宣传、普及、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指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条例》实施到位。同时,地区还将及时研究《条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形成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和塔城市河流生态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促进地区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要求,要严格执法监督,确保《条例》发挥作用。地区将进一步加大对两个《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塔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加尔肯•江布尔拜也作了表态发言。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沙勒塔娜提•黑那亚提主持会议。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卫平,兵团第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侯光勇,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政府分管领导,地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