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矿政管理力量亟待加强

28.04.2015  15:02
 

地政管理人才济济、科(股)室齐全甚至超编,而矿政管理人员匮乏、科(股)室合并甚至撤销。这种厚此薄彼、冷热不均的尴尬状况,在许多地方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矿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我国矿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中国矿业报记者近日在调研中发现,前些年,随着土地财政的持续走强,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产生了过度依赖症,重地政而轻矿政,即便是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山企业比较多的地方,也不重视矿政管理工作,最突出的表现是这些地方的市、县国土资源矿政部门严重缺编,有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把矿管、勘查、储量、地环,甚至规划中的矿产资源部分等所有矿政职能全都划归为一个科(股),统称为矿产资源管理科(股),两三个人却要对口省国土资源厅的5个处室。更叫人担忧的是,矿政口区区几个人,还大多不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无法满足复杂多变的矿政管理工作需要。

特别是一些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因为矿点分散且大多位于交通偏僻的山区,矿政相对于地政来说,管理难度更大,责任也更重。而处于基层一线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产资源方面,肩负着日常监管、动态巡查、矿区界定、税费征收、环境治理、地灾防治、节约利用等琐碎而又繁重的任务,而科(股)室的合并、人员的严重缺编和业务能力的不适应,致使矿政管理工作严重削弱。有的市、县国土资源局为了正常工作,不得不从外面借调技术人员来从事矿政管理工作。长此以往,既不利于开展工作,又挫伤了矿政人员的积极性。

矿政管理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国土资源事业的成败。同时,矿产资源作为工业的粮食和血液,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需要通过加强矿政管理工作来实现矿业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和持续发展,从而来保证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的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重地政轻矿政,而直接导致的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矿政人员的严重缺编和不足,不仅不适应国土资源部党组“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3个职责定位的要求,也不利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新要求。呼吁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和集中的地方政府,要像重视地政那样高度重视矿政工作,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落实矿政管理部门编制,配齐矿政管理人员,加强矿政队伍建设,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矿政管理力量薄弱状况,以促进我国矿业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