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职工住院一次性低值耗材即用即报
住院时,使用的注射器、纱布等一次性低值耗材比较多,这些费用加起来也不可小觑。记者5日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将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低值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的规定。
制图/杨波
据介绍,属于《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内的一次性低值消耗材料,价格低于500元(含500元)的,取消参保人员先行自付20%比例的规定,直接按相应的支付比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乌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唐恒毅对此举例说,比如在使用价值为1元的一次性耗材注射器时,此前报销时要先行自付20%,就是说2毛钱要个人先自付另外的8毛钱再按照所住医院的等级,如是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80%,剩下的8毛钱能报销6毛4,意味着个人还要承担3毛6。而政策调整后直接按比例报销,一块钱的注射器直接可以报8毛钱,个人只需要承担2毛钱。
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是指医用消毒剂类、医用高分子材料类、敷料类、口腔耗材类、医技耗材类、麻醉耗材类、计生用品类的医用卫生材料。如各类消毒液、医用胶片、义齿、纱布、棉签等。
“比如注射器最便宜的几块钱,最贵的两三百,如果用量多的话,手术加住院下来光低值耗材就得花不少钱。”乌市社保局医疗管理科工作人员闵超群表示,政策调整后,从报销上和待遇支付上都会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费用的负担。
唐恒毅介绍说,目前医保报销比例不算低,但住院参保居民实际报销数额和比例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乙类药品先行自付10%;一次性医用耗材要先行自付20%,再按照比例报销。
唐恒毅表示,这次调整会进一步缩小差距,后期还将考虑对乙类药品和大型检查做相应的调整,最终使参保人员更多地得到实惠,能够使医疗费用报销上跟规定的比例能够尽可能地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