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 达到人均420元
16.03.2016 10:46
本文来源: 市政府
我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 达到人均420元
记者李春霞报道:今年,我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420元。这是记者从3月15日召开的自治区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长江介绍,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以来,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2015年,中央、自治区以及各地州、县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了每人390元,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120元。财政补贴和个人筹资的比重已经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3∶1。
今年,我区在提高城镇居民财政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至人均150元,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达到人均570元。此外,还将适当提高南疆四地州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6.03.2016 10:46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