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0城新房价格环比仍无一上涨

18.11.2014  13:20

2014年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详见附表 2 )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9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小降幅为0.2%,最大降幅为1.6%。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7个,上涨的城市有3个。10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3.8%,最低为下降9.1%。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4个,上涨的城市有2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0.3%,最大降幅为1.8%。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5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4个。10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3.0%,最低为下降10.7%。


   表1:2014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环比同比定基环比同比定基
上月=100去年同月=1002010年 =100     =100

  北

  京
98.998.7118.1

  唐

  山
98.897.3100.2

  天

  津
99.398.4109.1秦 皇 岛98.596.5110.5
石 家 庄99.497.9116.3

  包

  头
99.496.7108.1

  太

  原
99.597.6111.4

  丹

  东
98.796.7112.5
呼和浩特99.198.0111.0

  锦

  州
98.696.9111.2

  沈

  阳
98.794.7112.9

  吉

  林
99.497.4110.8

  大

  连
98.797.0112.9牡 丹 江99.498.9 

  长

  春
99.498.3110.2

  无

  锡
99.697.3103.5
哈 尔 滨98.898.0110.7

  扬

  州
98.997.0106.6

  上

  海
99.498.0116.6

  徐

  州
99.597.4109.6

  南

  京
99.699.1110.7

  温

  州
99.294.578.2

  杭

  州
99.691.392.9

  金

  华
99.595.999.6

  宁

  波
99.596.595.4

  蚌

  埠
98.895.6103.4

  合

  肥
99.8100.5111.0

  安

  庆
99.396.4104.7

  福

  州
99.097.0113.6

  泉

  州
99.396.8103.6

  厦

  门
99.5103.7127.6

  九

  江
99.497.6105.7

  南

  昌
98.996.3112.7

  赣

  州
99.296.1108.6

  济

  南
99.597.8109.3

  烟

  台
99.297.9108.3

  青

  岛
98.696.6104.9

  济

  宁
99.598.2110.4

  郑

  州
100.0100.6120.4

  洛

  阳
99.498.0112.4

  武

  汉
99.697.2111.6平 顶 山99.498.2111.4

  长

  沙
98.795.8115.6

  宜

  昌
99.597.4111.0

  广

  州
98.897.3122.8

  襄

  阳
99.497.1110.7

  深

  圳
99.699.0122.1

  岳

  阳
99.698.8112.6

  南

  宁
99.597.2108.1

  常

  德
99.498.3109.3

  海

  口
99.197.299.8

  惠

  州
98.997.4109.2

  重

  庆
99.396.4108.9

  湛

  江
98.997.6113.8

  成

  都
98.896.9108.9

  韶

  关
98.893.4106.7

  贵

  阳
99.298.7111.3

  桂

  林
99.096.5112.4

  昆

  明
99.598.3110.6

  北

  海
99.298.2108.2

  西

  安
99.498.6113.0

  三

  亚
99.398.4103.4

  兰

  州
99.498.1113.1

  泸

  州
99.396.2107.5

  西

  宁
99.099.7118.5

  南

  充
98.696.8107.7

  银

  川
99.599.4112.1

  遵

  义
99.498.7110.5
乌鲁木齐99.498.5120.6

  大

  理
99.199.0104.9

  注:环比以上月价格为100,同比以去年同月价格为100,定基以价格为100。


   表2:2014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
环比同比定基环比同比定基
    =100     =100

  北

  京
98.798.3123.4

  唐

  山
98.797.1100.2

  天

  津
99.298.2110.3秦 皇 岛98.496.2111.7
石 家 庄99.397.8116.7

  包

  头
99.396.1108.8

  太

  原
99.597.5111.8

  丹

  东
98.696.6112.6
呼和浩特99.197.9111.3

  锦

  州
98.696.9 

  沈

  阳
98.794.6113.4

  吉

  林
99.497.2 

  大

  连
98.797.0113.0牡 丹 江99.498.9 

  长

  春
99.398.2110.6

  无

  锡
99.596.8103.8
哈 尔 滨98.797.9 

  扬

  州
98.896.9106.8

  上

  海
99.397.6119.8

  徐

  州
99.597.2110.1

  南

  京
99.598.8114.0

  温

  州
99.294.176.9

  杭

  州
99.590.992.6

  金

  华
99.595.999.6

  宁

  波
99.596.395.1

  蚌

  埠
98.795.6103.5

  合

  肥
99.8100.5111.8

  安

  庆
99.296.2104.7

  福

  州
99.097.0113.8

  泉

  州
99.296.6103.8

  厦

  门
99.5103.8128.3

  九

  江
99.497.4106.0

  南

  昌
98.896.1113.1

  赣

  州
99.296.1108.7

  济

  南
99.597.8109.3

  烟

  台
99.297.8108.4

  青

  岛
98.596.4105.1

  济

  宁
99.598.1110.8

  郑

  州
100.0100.6121.0

  洛

  阳
99.497.9112.7

  武

  汉
99.597.0112.2平 顶 山99.498.1111.5

  长

  沙
98.795.8115.8

  宜

  昌
99.597.4 

  广

  州
98.897.3123.0

  襄

  阳
99.497.0110.8

  深

  圳
99.699.0122.5

  岳

  阳
99.397.9116.8

  南

  宁
99.597.1108.3

  常

  德
99.498.3109.4

  海

  口
99.197.199.8

  惠

  州
98.997.4109.2

  重

  庆
99.296.4109.1

  湛

  江
98.997.6113.8

  成

  都
98.896.9108.9

  韶

  关
98.793.3106.8

  贵

  阳
99.198.6112.1

  桂

  林
99.096.4112.7

  昆

  明
99.498.0112.0

  北

  海
99.298.2108.2

  西

  安
99.398.5114.3

  三

  亚
99.398.4103.4

  兰

  州
99.498.1113.3

  泸

  州
99.396.0107.7

  西

  宁
99.099.7118.5

  南

  充
98.596.8107.8

  银

  川
99.599.3113.0

  遵

  义
99.398.6111.8
乌鲁木齐99.498.5120.7

  大

  理
99.098.9105.2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