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月底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审核

25.07.2016  11:33

新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审核阶段,审核工作将于7月30日完成。

记者近日从新疆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召开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已按期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其成果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审核。

此外,伊宁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博乐市、昌吉市、吐鲁番市高昌区、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14个重点城市周边基本农田永久划定成果已上报自治区。其余69个县市已向所在地州市上报划定方案,正在开展论证审核等工作。

会议要求全疆7月30日完成审核论证工作,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此项工作已被纳入重点督察工作任务,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州市开展重点督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督导通知,限期完成。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新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地州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2015年3月,新疆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5]77号),制定自治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划定工作方法、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完成时限,在做好乌鲁木齐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14个重点城市划定工作,组织开展下发图斑、核实举证以及审核等工作。为加强督促指导,两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上报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进展情况的通知》,两次召开重点城市划定工作培训推进会等,督促指导乌鲁木齐市及14个地州市重点城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积极开展核实举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