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 254万困难群众受益

10.09.2016  23:10

  记者杨英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自治区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疆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254万城乡困难群众受益。据悉,这是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第八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据了解,此次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4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2元。此次提高补助后,全疆城市低保对象的月补助水平人均达到376元,农村低保对象的年补助水平人均达到2855元,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刘强表示,在古尔邦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自治区已经将6.82亿元补助资金下拨给各地。目前,各地正在按照统一部署,抓紧入户核查、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确保在古尔邦节前把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今后,自治区民政厅将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我区困难群众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