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吾拉孜别克·索力坦带队到昌吉州服务指导春季造林工作

06.05.2017  00:14

近日,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吾拉孜别克·索力坦等一行3人在昌吉州林业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昌吉州五县两市春季造林情况进行服务指导。

工作组主要通过实地查看、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昌吉全州的春季植树造林、防沙治沙等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取消“义务工”和进一步严格林业生态用水管理对林业生产的影响等问题。工作组认为,2017年昌吉州各县市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得力,做到了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苗木供应到位、管护到位,春季林业生产正按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部分县市提前超额完成任务。昌吉州各县市林业工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如奇台县防沙治沙及退化梭梭林复壮,吉木萨尔县廊道绿化工程,昌吉州城市绿化与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阜康市三路两滩绿化工程,呼图壁县水源地造林、河床造林、苗木基地建设,玛纳斯县湿地保护区建设与小农场退耕还林等等,均有较强的推广借鉴价值。但部分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林木病虫害严重、少数林业干部专业技能有待加强、违法占用林地等问题。

吾拉孜别克·索力坦重点强调五个方面:一是造林工作应充分尊重自然规律,要“以水定地,以地定林”,适地适树,少种纯林,多种混交林,有效预防病虫害,按照造林规程合理确定造林密度,科学造林;二是要深化林权改革,解决好造林工作中的林地确权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提高造林养林护林的积极性,确保造的林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三是要克服取消“义务工”和水资源费上涨带来的问题,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保证生态用水,积极组织党政军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业干部职工等多方力量参加义务植树;四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同时做好重大重点项目储备  提前谋划,全方位争取资金支持;五是造林工作要在注重生态效益的同时,也要寻求经济效益,适当发展经果林,以林养林,促进百姓增收致富。

(邓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