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 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17.11.2015  12:56

  ◆本报记者巫勇 余桃晶

  11月12日,中央宣讲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在湖北举行,中央宣讲团成员、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作宣讲报告。报告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就如何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湖北绿色发展和环保工作,记者采访了湖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同志。

  记者:请您谈一谈学习陈吉宁部长此次到湖北所作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的理解和体会?

  吕文艳: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高潮期,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发力期,在环保监测监察制度改革的预热期,在“十三五”和明年环保工作的谋划期,陈部长作为中央宣讲团成员来湖北作报告,全面、深刻、系统、权威地解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举措,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必将为推进湖北生态环保工作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此次陈部长一行不仅对我们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了理论上的指导,还风尘仆仆深入一线视察指导环保工作,与基层环保工作者亲切座谈交流。陈部长的宣讲报告和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是做好湖北环保工作的纲领和指南。他在宣讲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湖北坚持“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和推进生态省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对湖北环保工作赋予了新的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寄予了新的希望,切实为推进湖北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们将以此次陈部长来湖北为动力和机遇,深入抓好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到全面把握、深刻理解,切实把报告中涉及环保的重点问题梳理清楚,逐一研究,逐项分解任务,切实与湖北省的实际紧密结合,与当前全省环保工作的形势任务紧密结合,指引湖北省环保工作不断上新台阶,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环保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作为十八大后首个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的省份,湖北在推进绿色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吕文艳:湖北是生态大省、江河大省、山林大省、人文大省。湖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总书记2013年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生态省建设,将生态立省战略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总体战略体系,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把推进生态省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近年来,湖北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引导绿色发展。省委省政府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一步到位”,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绿色决定生死”的决心,以生态省建设为平台,以建设美丽中国湖北篇章为目标,不断强化“保护就是发展、绿色就是财富、文明就是优势”的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凝聚了守护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的共识。

  二是坚持以生态省创建为抓手,推进落实“五位一体”的要求。自觉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融合,把转变发展方式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密切结合,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寓资源开发于生态文明建设中,融产业发展于生态文明建设中,大力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生态化、绿色化,切实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和千家万户,树立全民的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坚持保障和改善环境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实施了保护饮用水安全、改善空气质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大环保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将大气、水环境质量指标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露天秸秆禁烧。加大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开展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工作,探索“一湖一策”,推进梁子湖、洪湖、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等湖库生态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绿色创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

  四是坚持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切实保障绿色发展。省人大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要求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省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主任,17个市州政府和32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环委会,各地各部门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全省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协同,上下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政绩考评机制,将空气质量改善、污染减排等环保目标纳入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市(州)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和省直单位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增加“绿色GDP”和“民生GDP”的考核权重和考核方式,强化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设立了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开展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试点等等。目前正在组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明责、确责、追责体系,强化确责履职、督查落实和追责问效。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划定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限制“三条红线”。

  记者:学习陈部长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湖北在推进绿色发展方面有哪些初步打算?

  吕文艳:陈部长在报告会上,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系统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作出了深刻详细的阐释,这五大理念是整个“十三五”规划的主线和灵魂,是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按照五中全会的部署,不断加大力度,持续和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总体来说,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打算:

  第一,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绿色发展。重点在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推进分区分类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等方面下工夫。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一步到位”,加速推进转型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将优化经济结构贯穿于生态省建设全过程。

  第三,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补齐环保短板。以“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三库(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五湖[梁子湖、洪湖(含长湖)、大东湖、龙感湖、网湖]”保护与治理为重点,系统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工作。推进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规定,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坚持治理与修复并重,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第四,坚持先行先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排污费征收、财税倾斜等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政策。跨部门整合环境监测点位,形成统一监测网络。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第五,坚持共建共享,构建多元共治的环保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建立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新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

  记者:请问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十三五”环保工作 ,湖北环保系统有哪些具体打算?

  吕文艳: 陈部长此次莅临湖北作宣讲报告,必将对湖北省环保系统深入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充分领会党中央关于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举措,深刻把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系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刻理解陈部长宣讲报告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生态省创建为平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三个构建”,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制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宜居宜业城乡环境,完善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第二,着力于“三个强化”,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强化良好湖泊保护,不断完善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第三,着力于“三个严控”,严控现有点源污染排放、严控面源大气污染、严控新增大气污染排放,加快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

  第四,着力于“三个提高”,不断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水平、提高土壤环境监管水平、提高土壤污染修复水平,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修复体系。

  第五,着力于“三个推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覆盖、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细胞工程、推动开展旅游名村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系。

  第六,着力于“三个加强”,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环境应急信访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第七,着力于“三个零容忍”,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干扰环保监管的土政策“零容忍”、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零容忍”,推进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完善。

  第八,着力于“三个健全”,健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环境管理经济手段,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创新。

  第九,着力于“三个提升”,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提升环境监管支撑能力,提升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施策能力。同时,我们将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积极推动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为国家生态环保体制改革提供湖北样本。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环境保护部的精心指导下,科学谋划“十三五”蓝图,统筹协调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