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昌吉市买房 政府给返现
18.08.2015 13:50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茜 通讯员马欣 陈新宇报道)近日,新疆昌吉市房地产市场迎来利好消息,记者11日从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自治区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操作办法》(昌州财法税【2015】3号),经昌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昌吉市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自2015年8月10日起,昌吉市房管局对2015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契税实行财政补贴政策,补贴申请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止。
■补贴对象
2015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且在昌吉市房管局签约备案,并于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不包含单位集资建房)。
■补贴标准
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纳税人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为依据,超过缴纳契税税额税率1%计算的部分为补贴金额。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止,财政拨款到位即发。
■办理地点
办理补贴业务地点为,昌吉市房管局交易大厅12、13号窗口。
■办理程序
→纳税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2份),已购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到房管局交易大厅12、13号窗口申请,并填写《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房管局进行网上查询确认;
→昌吉市地税部门复审,确定补贴金额;
→房管局出具《受理通知单》;
→房管局申请财政拨款;
→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18.08.2015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