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17.03.2022  18:32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进行消费维权、普法宣传等。  

在华凌建材进出口基地,工作人员正在向消费者讲解商品辨别真伪的方法。

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林草种苗站)工作人员检查种子出厂单位、标签。

市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大屏循环播放诚信公益广告。

在经开万达广场,多部门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新华凌市场经营消防器材的商户进行检查。

(图/记者陈岩 王磊 郭军鸽王璇 王畅彤 实习记者张旭辉摄)

  新疆网讯(记者王璇)今年3月15日是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优化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

  当天,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管局在经开万达广场开展了主会场宣传普法系列活动,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记者从主会场现场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近年来全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疆参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744家,涵盖商场百货、大型超市、建材市场、品牌专卖店等众多消费领域,累计退货7.6万件,金额合计1964万元。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审定,授予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商场、新疆天地集团东方100商厦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福润德百货有限公司、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等5家企业为“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

  “作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门店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以实际行动提升诚信经营水平,推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高燕说。

   今日时评

  天天“3·15”,诚信“365

  今年3月15日是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环境牵动民生、事关发展。诚信经营、诚信发展、诚信执业……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大的消费公平莫若诚信。

  乌鲁木齐持续把促进消费公平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始终强化诚信经营,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推动乌鲁木齐高质量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对更美好生活的期盼不懈努力。

  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同民生息息相关,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安全高效的消费体验,在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也为市场带来了无限活力生机和实现更长远发展目标的机遇。而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安全高效的消费体验,都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市场主体的长远发展,当以诚信为要。

  市场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诚信就是良好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近段时间以来,乌鲁木齐加大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87项措施,旨在对标国内发达地区,持续优化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社会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乌鲁木齐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守信激励措施”,要建立“‘免罚清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创新诚信激励服务产品,在持续开展“信易贷”项目基础上,再推出一批“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系列项目,让诚信企业获得更多市场机会和资源。同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可免于行政处罚,免除联合失信惩戒。

  这些举措,让市场主体看到了诚信经营带来的好处,也意识到了诚信发展的必然趋势。

  客观来说,以往,我们对于诚信经营的呼唤,更多是从消费者角度对经营主体寄予的期盼。但如果从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经营主体的发展需求来说,这更应该成为经营者的一种主动意识。“87项措施”中,对于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等内容,恰恰体现了这种正向引导,也展示了乌鲁木齐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的一种长远眼光。

  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离不开一个“”字,公正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社会环境同样都离不开这个“”。天天“3·15”,天天讲诚信。长远发展,诚信为要。(吴杨)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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