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举办《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暨2015年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 陈吉宁强调,要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加强国际履约和环境合作,推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17.09.2015  13:09

  

  9月16日,环境保护部在京举办《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暨2015年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大会并讲话。中国环境报记者王亚京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昆婷9月16日北京报道 2015年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缔结30周年,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9月16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在京联合举行大会,纪念这一全球参与最广泛、取得显著成效的环境公约。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纪念大会并强调,要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加强国际履约和环境合作,推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陈吉宁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缔结30年来,保护臭氧层行动得到全球197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参与,全球履约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巨大环境、健康和气候效益。这一国际履约的成功典范表明,只要世界各国齐心协力,就能在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取得积极改变,推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陈吉宁表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臭氧层公约的履行,建立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在内的法规政策体系,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了化工、消防、家电等行业淘汰计划,系统组织开展淘汰行动;推动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等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技术引进、宣传培训等国际交流,加强多边贸易执法合作;加强履约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等。在此过程中,中国政府、企业、公众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有力促进了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既为保护全球环境做出巨大贡献,也积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作用。

  陈吉宁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举措和新要求,为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但在“十三五”期间,中国要实现淘汰含氢氯氟烃(HCFC)35%的目标,仍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在保护臭氧层方面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制度得到切实履行。

  二是组织实施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计划。严格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总体计划分行业制定淘汰清单,明确淘汰停用产品具体时限。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保障中小企业的履约积极性。

  三是推动环境友好替代技术的开发应用。大力发展兼顾臭氧层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符合节能安全要求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研发和应用。出台《重点HCFC替代技术推荐名录》,修订完善替代品标准法规,通过产业政策、政府采购、绿色产品认证、舆论宣传引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替代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四是继续加强国际履约和环境合作。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争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各缔约国的交流,共同开展HCFC等重点物质管理和对策研究,科学判断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替代品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陈吉宁最后表示,保护臭氧层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义务。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环境公约,为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推进世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有关协会和企业代表进行了“工业界采用环境友好技术推动绿色发展宣誓”,签署了HCFC淘汰改造合同。

  大会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主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臭氧秘书处执行秘书蒂娜·玻比利女士出席大会并致辞。

  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代表,美国国务院、美国环保署、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双边国家机构代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科技部、国家食药总局等有关部委,地方环保厅(局)、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等180多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