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积极部署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

30.03.2015  18:49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线监控设施是“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哈密地区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相关工作,要求20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