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6.03.2015  16:03

 

新人社函〔2015〕122号

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有关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兵团及中央驻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已入选“天山英才工程”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2.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及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4.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三、选拔数量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属主管部门推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超过1名。

四、选拔程序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推荐、组织确认、单位公示的程序,逐级产生推荐人选,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区属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机构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人选进行评审,并对通过人员公示5天。

五、报送材料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区属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时,要认真核查确认申报人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请于2015年4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单位综合推荐书面报告1份。说明推荐人选的程序、公示等情况,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相关表格。1.申报人推荐表(附件1)35份;2.申报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3.申报人情况登记表3份(使用相应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打印生成,软件下载地址:www.zhichen.com.cn)。

(三)数据库文件(电子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数据包均由相应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路南路4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830011

联 系 人:张瑶 杨军

联系电话:0991-3689692 36896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表.doc

2.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