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司长刘拓来疆检查指导工作

27.10.2014  14:23

10月11日至17日,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司长刘拓一行在新疆林业厅副厅长吾拉孜别克·索力坦陪同下,分别赴阿克苏地区和昌吉州就新疆集体林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情况以及林下经济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在充分肯定当地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当前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指导,指明了今后的改革发展方向。

刘拓指出,新疆集体林资源非常珍贵,必须通过改革使其三大效益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在新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要以提高广大农牧民育林、护林积极性,提高集体林在农牧民增收致富和壮大集体经济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地推进和深化改革。要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稳定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更多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权,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为政策的落脚点。在深化改革层面,要加深对林下经济在利用林地资源促进农民增收,“以短养长,长短互补”的认识,进一步研究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通过试点、研究总结规律,挖掘不同种类和模式,以更好地发挥新疆发展林下经济的潜力;要积极谋划如何规范、有序地开展林权流转和林权管理;培育和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体系,重点加强合作组织、家庭林场和家庭育苗场建设;更好地为农民的职业化和职业化的农民提供服务。

刘拓强调:一是在新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能单一地套用一个发展模式,一定要做到因地制宜;二是在新疆稳定是第一位的,通过改革促进发展并服务于新疆的长治久安、民族团结,特别是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具有更重大的现实意义。三是开展林权改革要有利于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增强其经济实力,促进集体、社会的稳定。四是改革要有利于林业治理能力的提高和治理结构的优化。总之,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按照客观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搞好新疆林业改革。

最后,刘拓表示,国家林业局将在推进林下经济,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及林业干部能力建设等方面予以一定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大力促进新疆农村林业发展。

15日下午,由新疆林业厅党委书记来景刚主持召开了林改调研座谈会。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司长刘拓一行、国家林业局驻乌专员办刘家顺专员,新疆林业厅副厅长吾拉孜别克·索力坦及厅相关业务处室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林业厅作了关于新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状汇报。来景刚介绍了新疆林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刘家顺专员及厅业务处室领导进行了补充发言。

(新疆林业厅林改处  严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