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06.12.2016  10:10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沙湾县在鑫沙湾商业街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
      公安局、司法局、农机局等32个法制宣传责任单位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印发宣传单,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宣传活动,各责任单位通过悬挂法治挂图、制作宣传展板、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治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各族群众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

 

图为沙湾县农机局设立咨询台开展宣传活动


      沙湾县农机局作为成员单位,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主题,派出普法宣传志愿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消费维权和农机安全操作常识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设立农机服务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1人/次,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沙湾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刘小东:“通过参加今天的宣传活动让我懂得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深入践行‘与法同行’,严格执法,自己做到并引导群众争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合格公民。
      据了解,沙湾县今年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将以宪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党内法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维护稳定与民族团结法规学习和宣传为重点,突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青少年和各族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到12月底结束,旨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全委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尊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