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亚蓉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10.02.2015  13:26

落实两个责任 严明党的纪律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林亚蓉

  (2015年2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一会,何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厅党组,就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强化作风建设,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工作就推进到哪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主体”责任得到强化。厅党组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责定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强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惩腐败、转变作风”,组织领导有力。一是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国土资源系统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厅领导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责任承诺,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实行“签字背书”。严格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三是建章立制“扎笼子”。厅党组按照“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要求,及时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两个责任,并坚持每半年向自治区纪委报告工作,14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都已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与检察机关建立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配合的协作机制,初步建立了“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四是安排部署抓落实。扎实开展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各负其责,以上率下,深入基层开展廉政约谈,警示诫勉提要求,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预警效果明显,有力推进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严明党的纪律,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和党员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政治纪律教育。针对昆明“3·01”等暴力恐怖事件,组织召开声讨大会,强化遵守政治纪律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结合年度民生生活会,对照“七个有之”的行为,查摆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折不扣地组织开展“访惠聚”活动,全系统共有822名干部,其中厅机关60名干部,分八个组驻村开展“访惠聚”和集中整治工作,形成了维护稳定的合力。二是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从严要求、立行立改,29项整改任务完成15项,14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取得重要成果;32项制度建设完成28项,其它正在审核。加大对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厅党组成员对口督导联系点,全系统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开展对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了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治理、矿业权清查、房地产用地情况监督检查等8个专项检查和治理非法开荒,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9起。四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三重一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落实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深化改革、民生改善等国土资源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厅党组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2014年,厅领导下基层调研的次数、天数均比往年大幅增加,文件、简报数量较上年分别减少13.17%和75%。厅机关“三公”经费压缩20%,厅领导腾退办公用房378.97平方米,已通过自治区第一批的验收。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四风”。及时下发通知提要求打招呼,组织专门力量,对公车私用、机关作风建设、公款吃喝、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行为开展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借婚丧喜庆敛财、公车私用、滥发奖金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6起,问责8人。开展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奢侈浪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治理,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了专项清查,全系统8152名干部职工做出不进私人会所、不接受或持有会员卡公开承诺。三是全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洁国土为主题,开展了“五个一”活动,营造了国土资源廉政文化浓厚氛围。四是深化土地、矿业权出让、土地整治项目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使“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查办案件。一是认真落实“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预警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2014年全系统纪检组谈话提醒283人次,其中驻厅纪检组谈话39人次,函询4个单位15人次,诫勉谈话16人次;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18人。二是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去年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共设置考评指标473个,做到绩效考核指标全覆盖,促进了全年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自治区考评我厅的28项机关建设指标和40项绩效指标全面完成。三是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去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79件,其中驻厅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举报98件,其中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规选拔使用干部等问题51件,反映土地招拍挂、土地征收补偿、土地证办理、非法开采等问题47件。共初核59件,转办9件,立案查办7件,使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还缺乏清醒的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缺乏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办法,当“甩手掌柜”,说的多做的少,没有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缺乏主动性;二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上还存在侥幸心理,缺乏刚性约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假帐,变通变相滥发钱物,公车私用、公款消费,懒政、惰政等违纪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到位,不少地州市局的纪检组长还身兼数职,存在职能发散、聚焦不足、能力不够,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监督失之于软、执纪失之于宽;四是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上还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法治国土建设,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5年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强化责任追究,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论述摘编》,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党组和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二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组(党委)书记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的办理情况签字背书。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加强对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巩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成果。三要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三转”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规范全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各级纪检组长今后不再分管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工作,不再兼任所在单位其他党政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要坚决从一般性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来,不再直接参与具体业务和有关审批会议,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做到聚焦主业,到位不越位。四要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一案双查”,重点对主责部门监管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的单位领导要进行问责。特别是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检组监督责任;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纪检监察机构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匿情不报、压案不查、造成恶劣影响的,也要追究问责,要把两个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对责任追究典型的问题要实名公开通报。没有问责就没有落实,通过严肃问责,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监督。一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二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坚决纠正党员领导干部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乱评乱议、口无遮拦,擅自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问题隐瞒不报,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努力在国土资源系统营造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的良好政治氛围。三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使自觉接受纪律和规矩约束成为一种政治素养和政治习惯。四要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特别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新疆,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是第一位的政治,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我们必须要十分明确、坚定遵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五要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国土资源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 。“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和反复性,我们必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一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和外事纪律,不断健全和完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发扬钉钉子精神,盯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扭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有价证券,出入私人会所,借开会之名公款吃喝、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对变相变通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和滥发各类奖金津补贴等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坚决防止反弹,使作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四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六不准”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既要对违规违纪者本人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两个主体责任进行问责。

(四)认真抓好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两个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部党组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针对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土地和矿业权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成果结合起来;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结合起来;与简政放权、加强监管结合起来;与严禁非法开荒、土地督察、卫片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与去年开展的土地、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结合起来;与今年严格执法、动真碰硬、重典问责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在专项整治中集中体现两个方面:一是着力治标,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好。要研究如何规范程序,解决好权力寻租等问题;要严明纪律,解决好国土资源系统人员违规操作获取不法利益等问题;要严格监管,解决好非法转让倒卖牟取巨额利益等问题。二是着力治本,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要紧扣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聚焦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重大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改革行政审批,完善行政程序,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政务公开,防控廉政风险。通过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强化法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尽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监督执纪,依法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一要切实发挥党组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检察机关的联系配合,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各级党组要支持纪检部门办案。认真落实“两个为主”、“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案件查办程序及相关规定,依纪依法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惠农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和国有资产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驻厅纪检组要加大对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查办案件的指导,要加大力度查办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权、执法权、项目管理权、大额资金支配权谋取非法利益、失职渎职的案件。各地州市局纪检组要加大对县乡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有线索不查、有案不报的,由驻厅纪检组约谈。各单位要不断提升自办案件的能力,查办案件上不封顶,下不定指标,但要与绩效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相结合,建立案件线索台帐,对自办案件要加分,对受到上级通报的扣分,年终进行量化考核。要挖掘办案潜力,整合办案力量,创新办案方式,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上有新突破。

二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通过采取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导和教育警示,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中反映干部在履职方面的问题,善于查找问题线索,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三要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建立完善下级纪检部门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发生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利用典型的案件、身边的案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六)深化“三转”,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落实自治区《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意见》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暂行规定》,强化上级纪检部门对下级纪检部门的领导。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巡视工作意见》,开展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调研,对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实现“三转”和“两个全覆盖”等问题提出适合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机构实际的改革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厅政治部共同制定地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提名考察办法,充实纪检组长、副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备用人才库,健全交流推荐制度。

二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努力提高“五种能力”,坚持做到守纪律、懂规矩,又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十个严禁”、争做“六个表率”,做到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如磐石、不可动摇,成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今后,驻厅纪检组和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改变过去参与具体业务决策过程监督的做法,而要对行政审批、评审评估、项目资金管理、招投标等,采取有计划地进行重点抽查、问题倒查和专题巡视等方式开展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效果。

三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参加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交叉办案、“访惠聚”活动等方式,加强能力培训,推动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聚焦主业相匹配、相适应。要严格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办法》,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国土资源部党组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自治区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