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国土资源局检查基本农田保护牌设立工作

08.07.2015  18:04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标志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有关要求,为确实做好伊犁州直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针对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老化破损、设置不规范等情况,近日,伊犁州国土资源局会同伊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对伊宁市托格拉克乡设立的,市、乡、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进行了检查。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伊宁市国土资源局对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设计规范,根据技术要求,要做到相关信息记载准确、标识清楚;标识牌放置要显眼,利于宣传,对遮挡标识牌的树枝等杂物要清理;要充分利用旧的标识牌大力宣传保护基本农田的法律法规;要做好标识牌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标识牌出现因工程、技术原因而造成的损坏的情况;标识牌举报电话、落款等要结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