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企岗位一律公开招聘 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20.12.2014  16:22

与事业单位一样,今后除特殊岗位外,新疆国有企业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1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国有企业招聘须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严禁就业歧视和在招聘中违反国家规定对性别、户籍、学历、毕业院校等设置限制性门槛。

根据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制订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国企招人瞬间招满停招的情况不在少数,而这次规定报名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招聘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开发布的时间,报名时间不得少于7天。

同时,凡是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参与招聘工作。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回避。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可以采取考试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在同一批次招聘中,不得降低或提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当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岗位未招满或需增加招聘数量的,要在招聘工作结束后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此外,还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实施7日前通过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降低求职者应聘成本。招聘结束后,要对拟聘人个人信息进行为期 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应聘者或其他人员认为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以实名向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反映,由国有企业纪检部门作出处理。

如国有企业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应聘者或其他人员可实名向相应人社部门投诉,发现招聘工作中存在贪污、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向国有企业纪检部门投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闽对此表示:“现在自治区明确要求国企公开招聘,也就是说国企将像机关、事业单位一样,面向普通民众开放,打破国企封闭性招聘格局,给国企带来新鲜的生命与活力。

刘闽同时建议借鉴公务员招考改革经验,用凡进必考、公开公正的方式促使国企就业招聘公平。通过联合区域内、行业内国企,建立招考“联盟”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统一的招聘流程设计。同时更需要增加惩罚力度,让那些“暗箱操作者”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