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专项重点督查

21.08.2017  20:03

为贯彻落实6月23日自治区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和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8月1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抽调10个处室的同志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疆14个地(州、市)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重点督查。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新祥、郭文艺同志分别召集督查组成员就此次督查的目的、内容、方式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就开展好此次督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督查的主要目的是督查各地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展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在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分析研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建议,促开工、保增长、出效益,确保完成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5万亿、增长50%的目标任务。

此次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落实投资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协调服务责任、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实施主体责任的情况;各地发展改革委履行定期组织项目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相关职责的情况;各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是否做到“任务明、底数清、措施实”;已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未开工建设项目情况;各地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已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各地下一步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对策和建议等。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提出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州、市)或单位,将发《督导函》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州、市)或单位,将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月21日,7个专项督查组已分赴各地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