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自治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5.2015  12:23

新农办科〔2015〕72号

 

 

关于做好2015年自治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5〕19号)要求,今年我厅将继续推荐适合片区应用的农业种植、加工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针对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农作物品种,推荐综合配套的种植技术2-3套。

(二)针对当地大宗或特色农产品,推荐综合配套的储藏、保鲜、加工技术2-3套。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地有关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涉农企业,在全面细致梳理农业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征集、推荐工作。

(二)推荐技术须注明技术适宜推广的地域范围和自然气候、地形地势等条件,增强技术推广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请各地按规定格式撰写《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推荐材料》(见附件1),认真填写《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纸质件(2份)和电子件报自治区农业厅科技教育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科技教育处,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邮编:830049,联系人:万学英 李鹏辉,联系电话:0991-286589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推荐材料

                撰写格式

2.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附件1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农业适用技术推荐材料撰写格式

 

技术名称: 指技术推广使用的名称。

技术概述: 指技术实施方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成熟程度、应用价值等。

技术要点: 指核心技术及其主要配套技术形成的技术体系、技术的详细构成与技术组装。

增产增效情况: 指技术推广过程中产量和效益增加情况。

适宜区域: 指技术适宜推广的区域。

注意事项: 指技术使用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环节。

技术依托(引进、研发)单位: 包括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附件2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农业适用技术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类别

适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