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七十一团荣获四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

05.01.2015  14:06

  2014年新疆兵团四师七十一团荣获师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这是即该团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六次被自治区、兵团、师评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之后,再一次荣获此项殊荣的团场。

   2014年,该团党委制定印发了《七十一团关于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巩固、提高、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注重提高组织化帮扶程度。通过对少数民族职工群众开展的素质培、技能等一系列培训,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转变。形成“种植业、养殖业、劳务创收”三足鼎立的多元增收新格局,今年,该团先后实施的“干部无偿集资、划分扶贫地、扩大刺绣基地、发放畜牧贷款”等八项措施,使该团187户少数民族家庭户均收入达到5万多元。

   在开展职工群众教育工作上,该团借助每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采取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把创建文明连队、和谐小康家庭活动与民族团结有机地结合起来,各族职工群众在娱乐和学习中交流感情,增进友谊,受到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从而达到各族职工群众大团结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