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成立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1.04.2015  18:18

  为进一步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近日,行署决定成立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行署副专员魏岩担任,副组长由行署副秘书长卓林高,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买卫杰,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杨志义,地区环保局局长阿德力汗?木海等担任。成员有九个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相关部协调解决湖泊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湖泊保护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协调落实湖泊保护经费等。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环保局副局长尹守东兼任。副组长由福海县环保局局长杨世田,喀纳斯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洪飞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协调,项目申报,组织验收等工作。

  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有效保障了湖泊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