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对喀什地区开展环境大检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23.04.2015  19:5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以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拜合提亚·达吾提为组长的第二工作组一行七人2015年4月19日至21日对喀什地区7个县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现场检查。喀什地区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做好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