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06.04.2016  20:04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3月24日,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商务部 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试点工作,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党会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作为西北片区唯一代表做了《多措并举积极探索,谱写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篇章》的大会交流,得到了兄弟省市商务代表的一致好评。在讨论交流中,着重介绍了我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前期进展情况,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做法、好的经验以及困难对策,与参加讨论的代表交流互动,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大计。

会中,中央编办三司副司长王琦海同志高度肯定了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性。他强调, 一是 要规范执法权力,实现更好为民服务,解决多层执法、多重执法、执法职责交叉的问题。 二是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点多面广,地位重要,涉及保障改善民生,中央编办对此高度重视希望各地能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为下一步推广全国执行打下基础。 三是 下一步中央编办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同时,王琦海副司长还充分肯定了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的经验做法,表示将持续关注和支持新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会后,房爱卿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房部长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将商务作为推行综合执法的重点领域,为今后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边界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商务系统依法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最终目的,以相对集中执法权为主要抓手,以地方探索实践为重要依托,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 全面梳理执法职责,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 整合执法职能,开展综合执法。 三是 明确承担商务执法职责的机构,落实执法保障,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四是 大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商务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 五是 创新执法监管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信用手段等加强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体系。 六是 加强执法联动配合,完善商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跨区域协作及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各地要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此次会议对在全疆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广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先进做法,加快推进我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有着积极地意义,为下一步厘清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职能,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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