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顺利通过自治区级生态县验收

12.01.2016  22:45

  2016年1月5-7日,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处副处长赛佰?巴依铁流同志带队的生态县验收组对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汇报、现场考察,在对技术评估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

  一、创建成效

  1、布尔津县。经过几年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生态经济开发,布尔津县在环境宣传、环境管理、生态建设、环保法制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县7个乡镇,已有6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生态乡镇命名,其中布尔津镇已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通过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逐年递增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投入,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6.89%。全县受保护国土面积占辖区总面积比例达到56.85%。自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以来,布尔津县的工业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实施了集中供热,取缔了分散小锅炉40余台。强制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实施脱硝工程减少氮氧化物年排放500余吨。整体搬迁喀纳斯矿业等工矿企业至城外。关闭了一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砖厂、砂石料厂等工业企业。布尔津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降低。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农业科学种植水平,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完成封山育林50000亩,人工造林21000亩。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使整治村庄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通过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县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几年来,布尔津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旅游县,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荣获中华宝钢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优秀平安县,成为全疆首个荣获“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荣誉称号。

  2、哈巴河县。近年来,哈巴河县始终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和建设新疆“会客厅”的目标,经过几年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生态经济开发,在环境宣传、环境管理、生态建设、环保法制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逐年递增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投入,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哈巴河县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集中供水率100%、集中供热率93%、用气普及率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22%。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4.2%。哈巴河县以生态农牧业作为农牧业现代化为重要抓手,积极打造“绿色、生态、有机”品牌,推动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全县无公害、绿色、有机总认证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60%。201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200元,达到11376元。同时,立足工矿业发展实际,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推动县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主动适应新常态。在县委县政府的推动下,2013年,全国第三、全疆最大铜矿,阿舍勒铜矿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绿色矿山,目前又实现了工业用水和生活污水零排放。督促阿山水泥厂完成脱硝污染减排工程,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5万吨,建成余热发电项目。全县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各项指标位于阿勒泰地区前列。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哈巴河县为全区树立了典型。阿舍勒铜矿、正元国际、华泰黄金、鑫旺矿业4家企业近三年共植树10万余棵,矿区绿化占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目前县委县政府还在持续继续推动正元国际、华泰黄金等矿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行为,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采坑复垦,恢复治理面积500余亩。在保护河谷林生态环境方面,哈巴河县实施了额尔齐斯河、哈巴河、别列则克河、阿拉克别克河生态环境保护、防风固沙工程,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整治乱采滥挖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2家砂石料场予以关停。结合定居兴牧和安居富民工程,对30万亩河谷天然林内居住的2000多户牧民实施了有规划的搬迁。采取围栏、封育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河谷天然林。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抚育、封育5.7万亩,河谷林幼树明显增多,郁闭度提高到40%—50%,覆盖度提高到50%—60%,河谷林保护堤岸、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的作用日益显现。

  几年来,哈巴河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55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2015年底,又被国家列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县。

  二、验收结论

  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在自治区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中认识到位,围绕生态宜居目标,坚持抓生态就是抓民生、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的理念,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各族群众居住幸福指数持续提高。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生态县创建有规划、有目标,创建工作为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验收组核查了技术评估的整改要求,认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总体达到了自治区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的要求,同意通过自治区级生态县验收。

  三、后续工作建议

  (一)巩固创建成果,做到班子不散、投入不减、力度不少,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使生态县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充分利用创建工作平台,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真正做成德政工程、民生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