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原常委、宣传部长汪江华出庭受审 涉嫌受贿逾千万元

22.06.2017  12:44

人民网乌鲁木齐6月22日电(韩婷)涉嫌利用县委书记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受贿达1111万余元。21日,新疆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汪江华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被告人汪江华,男,1963年2月出生,新疆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曾任和静县委书记。2016年8月2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次日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被告人汪江华受贿一案,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16年11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汪江华利用担任和静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本人及通过其妻刘某,先后为多家公司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1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江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12852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汪江华具有坦白情节。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编:杨睿、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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