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已初步建成

18.12.2015  21:36

  按照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总量减排监测体系是总量减排任务考核的前置条件,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2015年哈密地区环保局加大对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在线监测、第三方运维、企业自行监测的监管力度,增加地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人员等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截止到目前哈密地区被列入国家考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5.06%,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9.82%,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100%,全面达到国家、自治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