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12.06.2016  16:56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关于实验室资质认定安排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新质审中心实审[2016]031号,评审组一行4人于2016年6月3日—5日对昌吉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申请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分为软件组和硬件组。软件组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进行了审查,抽查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记录,对相关检测人员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知识询问,抽查了人员技术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对3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均为合格。硬件组对检测仪器的配备、使用、维护及其量值溯源、标识管理、工作环境条件、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样品管理等进行了现场的评审。现场抽取20个参数进行考核试验,考核方式为盲样考核、人员比对及留样复测。其试验过程和结果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方法的要求,考核结果为满意,现场试验予以通过。

评审组认为:昌吉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属独立事业法人机构,领导层有较强的质量管理意识,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其要素覆盖齐全、结构基本合理、职责明确、接口协调,其质量管理体系能正常运转。该实验室设备配置能满足所申报的项目要求,具有承担第三方公正性检测工作能力,同时提出了一些不足之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最后评审组对昌吉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申报的5类共200项检验参数,现场评审予以通过。待整改完成,报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取得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后,实验室即可开展检测工作。(丁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