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3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18.11.2016  17:33

  “和田大枣”、“和田肉苁蓉”、“和田地毯”日前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填补了和田特色产品保护的法规空白,对和田特色产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从此,和田地区以外地方生产的上述产品不得标注“和田大枣”“和田肉苁蓉”“和田地毯”标志,否则将受到处罚。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