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落实有力

17.12.2015  21:51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精神的要求,和田地区认真组织并全面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通过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全地区各类工业园区以及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发生的工业企业都严格按照环保大检查工作的要求登记造册,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截止目前全地区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90人次,检查企业626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5家,分别采取停产整治、限期整改和处罚等处理决定。目前已有28家企业完成整改,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