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03.04.2015  15:03

  2015年4月1日起,和田地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工作正式启动,相关通告已通过报刊网络向公众公示。该工作引入了两家第三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分别设在地区车管所、洛浦县),对机动车辆进行环保检验,环保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达到公正透明。此工作的启动标志着,机动车未按要求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违反交通管制措施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等违法行为,将得到依法查处,对保护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