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人大代表醉驾案续:暂停职务 许可刑拘

03.12.2014  12:40

   新疆平安网讯 (赵恩泽) 12月2日,人民网记者自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周宁县人大再次召开常委会,已许可上海警方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

  今年8月12日,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涉嫌醉驾被警方查获,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10月24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对上海警方提请许可的申请进行表决,结果未获通过。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对媒体报道事情进行深刻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12月2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根据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