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首诊

18.02.2016  12:10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于梦冉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提出2017年我区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初步完善,县域内就诊率将达到90%左右,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的目标。

据介绍,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它是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实施意见》提出,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试点进一步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付线标准差距。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将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并逐步形成未经转诊不予报销的制度,有序引导患者基层首诊。

基层医疗机构要留得住患者,医疗人才不可或缺。据介绍,今后我区不仅将继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还将紧紧抓住组团式援疆的机遇,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尽快提升上来,最终实现小病在乡镇,基本病不出县,三级医院解决疑难重症的就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