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吐鲁番市开展 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专项稽查工作

25.05.2016  17:55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总队工作安排,总队相关人员在总队领导的带领下组成稽查组于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对吐鲁番市2014年度、2015年度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开展排污费专项稽查工作。

  稽查组与吐鲁番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和掌握了吐鲁番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的国控企业排污费清欠工作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吐鲁番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要求吐鲁番市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国控企业排污费清欠工作。除进行座谈外,稽查组与吐鲁番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以及欠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人员一并深入欠费国控企业,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并向企业提出了尽快缴费的相关要求。

  通过此次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进一步做好了吐鲁番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吐鲁番市排污费依法、全面、及时、足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