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84名重度残疾人领到残疾人居家助养补助金10.1万元

27.10.2014  14:21

10月21日,木垒县84名重度残疾人收到10.1万元的残疾人“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助养补助金。

阳光家园计划”居家助养项目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此次居家助养补助金发放前,木垒县残联对符合助养条件的残疾人逐一核实,对34名符合居家助养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对50名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农村残疾人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标准进行补助。

据了解,木垒县自2009年启动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助养项目以来,已累计为426名残疾人发放补助款149.4万元。

(木垒县残联桑会琴、广电局朱智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