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个集体、4名民警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26.06.2015  14:3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展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成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禁毒斗争,经中央批准,国家禁毒委员于6月25日下午16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表彰大会,对全国禁毒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会前,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全体受表彰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自治区副主席、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厅厅长朱昌杰,自治区禁毒委委员、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杨光秋,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郑策和自治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现场表彰活动。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禁毒委主任熊选国,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禁毒委副主任焦亦民,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委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自治区禁毒办全体人员,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地)、县(市、区)禁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禁毒委员会全体委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禁毒办全体人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和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两个集体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哈密地区哈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王松萍(女)、伊犁州霍城县禁毒大队大队长魏英瑞、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刑涛、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陈卫等四名同志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