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26名干部学法考试

04.12.2014  12:05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白雪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2日全市226名县科级干部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此次考试以《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为参考教材,旨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管理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试卷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随机抽取不同单位的20份试卷,统一批改,平均分数在全疆通报;其余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批改、登记造册,并将考试情况在全市通报。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军介绍,“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考试,不仅是对各级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成果的检验,也对全民普法教育和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良好风尚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