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辆大客车上37名乘客没系安全带都被罚20元

20.11.2014  13:39

        亚心网讯(记者张梦雨 张万德 通讯员杨凡摄影报道)11月18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查处了一起大客车上所有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37名乘客因没有一人使用安全带而全部收到了20元的罚单。这也是自11月15日起全疆开展为期80天的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高支队查处人数最多、最严重的一起违法行为。

        11月19日,乌西大队机场中队指导员武龙在机场高速检查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当场要求乘客系好安全带再走。

        当日17时30分许,阜康大队交警在阜康收费站拦停一辆核载53人的大客车。

        交警董艳军上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大客车上所有乘客居然没有一个人系安全带。董艳军告诉记者:“当时,大客车上除了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其余37名乘客都没有系安全带。

        交警了解到,这辆大客车上的乘客全部是四川来乌鲁木齐打工的农民工,包车从乌鲁木齐准备返回四川,乘客年龄最大的50多岁,最小的不到20岁。

        虽然大客车驾驶员自称,开车前他提示乘客要系好安全带,但所有乘客则表示驾驶员没有做任何提示。

        得知交警要一个人罚款20元,有几个乘客十分不理解:“我们确实不知道要系安全带。不就是没系安全带嘛,还要罚款?

        交警向他们告知了系安全带的必要性和在事故中安全带的作用:“你们从乌鲁木齐到四川,还要走3000多公里。在乘车时,不能只依靠驾驶员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正确使用安全带,是对自己负责任。”在交警的教育下,所有乘客缴纳了罚款后,全部系好了安全带,驾驶员也接受了交警的批评教育,才继续开车上路行驶。

        交警总队事故秩序支队支队长杨焕有就关于安全带的作用以及不系安全带所导致事故案例做了介绍,使用三点式安全带,驾驶员座位上的负伤率可降低43%至52%(因车速不同而异);副驾驶员座位上的负伤率可降低37%至45%,如果不使用安全带,即便是在20km/h的碰撞速度下也有可能会发生亡人事故,两点式安全带的效果比三点式要差一些,但又比不使用安全带的伤亡率要低很多。杨焕有呼吁广大司机和乘车人:为了您的安全请在坐车时系上安全带,为了同车人的安全,请提醒他们系上安全带,遵守交通规则,是对你我他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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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系安全带最高罚两百

        乘客不系安全带上高速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路上后排座位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

        对于拒不缴纳罚款的乘客,将依据公安部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52条之规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若民警发现安全带损坏座位仍然售票载客的,对该座位乘客要及时转运,同时根据《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客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私家车安全带损坏的或后排安全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根据《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