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1名个体工商户获评全国先进

09.12.2016  13:08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近日,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表彰大会召开,新疆11名个体工商户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荣誉。

  据悉,“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的推荐评选条件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以诚为本,公平竞争,文明经营,热情服务;具有开拓进取意识,注重创业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等。

  近年来,新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迅速。据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截至11月23日,全疆共有市场主体126719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66095户,在稳定经济、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李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