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司法辅助业务培训班赴新疆产权交易所学习参观

04.05.2016  21:31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法〔2015〕384号)精神,适应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新形势,实现依法、公开、公平、便民的司法拍卖工作目标,  2016年4月28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刘琼处长带领全区法院司法辅助业务培训学员赴新疆产权交易所进行学习参观。新疆产权交易所总经理蔡学兰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交易所工作人员从平台背景、性质、功能及业务开展情况、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为学员们进行了介绍,并就交易所做好司法拍卖进场交易各项工作作了汇报。学员们对新疆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系统进行互动模拟演示、竞价系统模拟操作。
  蔡学兰总经理指出:“交易所作为一个阳光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平台,在广泛发布信息征集受让方的过程中,实现了市场挖掘,价值发现。司法拍卖业务如果将产权交易所作为第三方引入参与,统一进场交易,可以强化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信,确保源头防腐。
  学习参观过程中,刘琼处长对新疆产权交易所为司法拍卖进场交易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表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采取互联网+的模式,发挥交易所“阳光平台”的功能作用,实现信息共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统筹规划,争取年内实现网络司法拍卖上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