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疆殊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客户服务号码“96516”的批复

02.09.2014  17:41

新通网管〔2010〕129号

 

 

关于同意新疆殊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客户服务号码“96516”的批复

 

新疆殊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短号码“96516”使用主体变更的申请》(新殊字〔2010〕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96516”号码的使用主体名称由“新疆雪百真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殊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你公司享有使用该号码的权利,并承担使用该号码的义务。

二、电信网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你公司要严格遵守《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转让、出租专用号码或改变号码用途,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电信网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96516”属区内使用5位短号码,收费标准为4.8万元/年•号。你公司要按照原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有关规定,按时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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