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1698台拖拉机报废或注销

28.11.2014  12:01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农机管理规范化建设基础,沙湾县农机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严格落实拖拉机报废(注销)责任,源头消除农机安全隐患,目前按照有关规定已完成1698台达到报废标准或符合注销条件的拖拉机报废(注销)申请受理。
      为做好拖拉机报废(注销)工作,沙湾县认真执行拖拉机更新报废有关规定,对已到规定报废使用年限和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不再受理拖拉机转移、变更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对申请延期报废并符合条件的的,严格依据《拖拉机登记规定及工作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拖拉机运输机组安全技术运行规定》、GB18447.1-2008《拖拉机安全要求》、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延期使用。
      沙湾县农机局通过“科技之冬”培训、宣传车、年度检验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方式加大更新报废政策宣传,引导农机手主动报废或更新;在县农机监理站和各乡镇分站指定专人负责业务办理,对照台账定期对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拖拉机强制报废标准(含延长期满的)又没有修复价值的,督促机主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达到标准而没有上交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或因拖拉机灭失等原因,无法交回号牌、行驶证的,通过电话、短信、入户等方式通知机主,收集机主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在村队公示并由机主签字后办理注销手续。
      近年来,随着沙湾县现代农业发展,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沙湾县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换代步伐加快,一批高能、低耗、环保的复式作业机械逐步替代了传统中小型拖拉机,截止目前,全县在册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0710台,同比减少2.87%,其中,大中型13500台,小型721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