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召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会

20.07.2016  20:41
     

7月1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召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现场交流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自治区前一阶段的工作,审核伊宁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博乐市、昌吉市、高昌区、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14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峰,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热比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艾尔肯·吾守尔主持。

召开自治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会,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要求,2016年12月31日必须全面完成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地州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目前,自治区14个重点城市已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上报自治区,并完成了核实举证、审核论证等工作。其余70个县市已向所在地州市上报划定方案,完成审核论证。

会议结束时,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辉对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地政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政治任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国务院今年重点督查事项,按照“保护优先、合理预留、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沟通,妥善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共同努力,把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划实,不能错划,更不能少划不划。经当地党委、政府审定后按程序逐级上报。三是统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衔接工作,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自治区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察工作任务,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州市开展重点督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督导通知,限期完成。对本次审核提出意见、达不到划定要求的,要进一步督促,必须落实,限期上报。

厅机关部分处室、农业厅相关处室、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14个重点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共1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任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峰、艾尔肯·吾守尔,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热比娅出席会议。

 

重点城市国土、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推进工作

 

重点城市国土、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推进工作

 

厅机关部分处室、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