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30.06.2017  17:36

        本报乌鲁木齐6月29日讯记者石鑫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我区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自治区关于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新疆全面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推进我区棉花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意见》明确此前颁发的《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停止使用,各地州市不得另行设立棉花加工行业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国家标准、规范,明确我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要求,指导棉花加工企业提升加工水平、规范质量管理;对新建的棉花加工企业或新增的棉花加工生产线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公示,并发放公证检验条形码;加强棉花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棉花加工标准及技术规范。

同时,加强棉花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责任;加大对棉花质量问题的追溯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棉花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对棉花产业质量的宏观管理,有效控制棉花加工企业质量风险。

此外,加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棉花加工企业信用分级评价体系,科学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完善棉花加工企业公示制度,建立“黑灰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棉花加工企业,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与政府补贴、银行贷款、品牌创建等挂钩,加大对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失信惩戒作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价处处长刘卫东表示,《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对于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棉花市场体系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全疆共有899家(其中地方694家、兵团205家)棉花加工企业,1200条(其中地方818条、兵团382条)生产线。我区棉花大包型加工能力达到600万吨(其中地方409万吨,兵团191万吨)。

据悉,新疆从2009年起明确境内开始实施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制度。

新疆取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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